落馬貪官:穿姐姐布鞋被譏笑立誓出人頭地 因欲望墜入犯罪深淵
發表日期:2013-02-22 點擊 次
來源:檢察日報
到學校報到那天,穿著姐姐的鞋上學被同學譏笑,他立誓要出人頭地。從功名欲到權力欲、物質欲、奢侈欲,他“奏響”了一生——
欲望變奏的“四部曲”
懺悔人:郝永昌
原任職務:牡丹江報業集團董事長
觸犯罪名:貪污罪、受賄罪
判決結果:2004年,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法院判處郝永昌有期徒刑二十年。
犯罪事實:從1993年至2004年,郝永昌在任牡丹江市有線電視臺臺長和牡丹江日報社社長期間,利用職權,采取設立賬外賬、虛開發票、截留工程款、抵頂廣告費等手段,多次侵吞單位公款154.8萬元;還通過對外承包工程、為部屬提職晉級等手段索取他人財物54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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